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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帮当事人兑付20多年前的存单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 通讯员 张青)5月14日,蓝田法院民二庭办案法官陪同当事人刘某亲赴某银行,兑付了5张二十多年前的存单。
    说起这5张存单,家住蓝田县的刘某也是唏嘘感叹:上世纪90年代,人们的生活远远不如现在,可就是在那种困难时期,一家人省吃俭用,每每存够100元就到银行去办一张三年或五年的定期存单。就这样,1993年至1995年期间,刘某分别在银行办理了5张本金为100元的定期存单。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眼二十多年就过去了。刘某表示,刚开始是因为定期的时间较长,把存款的事情就忘了。后来,因为家里盖房休整,找不见存单了。直到2010年,才无意中发现了那早已“消失”的存单。可是当刘某兴冲冲地拿着存单去银行兑付时,却遭到了银行的拒付,一怒之下,刘某将银行诉至蓝田法院。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很快与银行取得联系。被告银行也很委屈:二十多年前的存单,因为时间太久远,银行的人员早已换了好几茬,再加上以前银行根本没有电子系统,所有账务均以账册体现,刘某的存款在目前的银行电子系统内没有体现。但是经过办案法官的提醒,有没有可能在银行系统转换时,未对刘某的存款进行录入。银行随即表示,如果要找到刘某的存款凭证就必须翻阅当年的会计账簿。最终,在办案法官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银行的纸质账簿中终于找到了刘某的5张存单,得以让沉睡了二十多年的500元及利息重新回到刘某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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