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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成立“老年协会”好处多
记者 王宏海
    5月1日,记者受邀参加了蒲城县城关镇黄家村“老年协会”成立大会活动,在多半天的采访中,深深感受到在农村成立“老年协会”好处多。
    成立“老年协会”首先老人有了依靠,有难有人帮,有苦有处诉。前来参加活动的孙镇村“老年协会”孙伍成告诉记者,他们村成立“老年协会”已经有9年时间了,老人在平时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是找老年协会,老人与晚辈发生矛盾,通过“老年协会”的协调,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升级,预防酿成大祸。
    成立“老年协会”解除了年轻人的后顾之忧,老人也有了新“家”。眼下,大部分年轻人在外打工,留守老人独居,除了给老人经济上保障以外,只能通过电话进行沟通交流,在外工作,老人成了牵挂。现在老人可以在“老年协会”读书、看报纸、下象棋、看电视,参加各种娱乐以及健身活动,拉家常不寂寞,不管那个老人有困难,或者生病了,大家可以相互照顾。
    成立“老年协会”村风有了明显的改变。孙伍成说,他们每年要进行评选“好媳妇”、“好婆婆”活动,通过这个评选活动,大家相互学习,争当先进,村风明显好转,正气上升,村里的年轻人对老人孝顺了,吵架的现象基本看不到了,虐待老人的情况再没有出现。不但家庭和睦了,邻里关系也融洽了,村容村貌也整洁了。
    成立“老年协会”还需要有关部门政策上大力支持,资金上给以扶持。据孙伍成讲,他们“老年协会”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义务劳动,没有报酬,协会的经费全部来自社会的捐助,他们村70岁以上的老人有42人,每年重阳节和春节慰问等开支需要2万多元,随着老年人的不断增加,资金就显得十分紧张,想给老人办些事情力不从心。希望国家能在政策上给以支持,资金上给以扶持,使“老年协会”越办越好。
    成立“老年协会”更需要成功人士、致富带头人积极倡导。“老年协会”毕竟是民间组织,主体还应该是个人。家家有老人,人人也会老,在此呼吁农村早先富起来的成功人士、企业家,奉献自己一份爱心,回报家乡父老,让她们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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