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6版
还是要来硬的
蓝田一老赖被刑拘主动还清欠款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 通讯员 王晓华)4月15日,一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老赖”闫某,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还清了9万余元欠款。
    2006年3月6日,申请执行人蓝田县蓝关镇某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闫某签订了《砖厂承包合同》。2010年12月1日,闫某在未经蓝关镇该村民委员会许可的情况下将砖厂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陈某。2011年3月16日,闫某与该村委会又签订了解除《砖厂承包合同》的协议,双方约定了协议签订前、后的债权债务等事项。由于闫某按照协议约定清偿2011年3月11日之前的债务,加之陈某转包期间未向交付砖款的六购买人交付其所购买的砖,六购砖人遂诉至蓝田法院。后蓝田法院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及其约定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判令闫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村民委员会7487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578元。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闫某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该村民委员会遂申请蓝田法院强制执行。
    为尽快执结此案,蓝田法院在依法将被执行人闫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又以闫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公安机关上网追逃。2015年4月14日,被执行人闫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闫某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感到追悔莫及,表示愿意立即履行判决义务,并让其亲属将案件执行款9万余元交到法院。至此,该案圆满执行结束。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