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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墙引起纠纷
法官努力化积怨
    本报讯(吴燕峰 马龙 报道)“为我们的事,法官多次来我家调解,让我们很感动,以后一定要和睦相处!”近日,提及与邻居纠纷一事,佛坪县村民陈某之妻这样说。针对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申请,该县法院开展执行立案前调解,有效化解矛盾,也赢得了群众点赞。
    张某与陈某本是远房亲戚。1973年,张某购买了陈某二哥的三间老屋,从此与陈某做起了邻居,也从两家之间的院场出入通行。2014年8月,陈某却用砖砌了院墙,封堵了张某一家出入的大门。由于无法出行,张某找陈某说理却没有结果,就把陈某告上了法院。县法院依法判决,要求陈某拆除自己砌的院墙,陈某却推诿拖延拒不执行。
    今年1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有亲戚关系,现在又是邻居,如果进行立案、强制执行,会加深双方矛盾影响以后的关系,为彻底解开双方的“疙瘩”,法官多次上门进行调解,抓住双方争论焦点讲亲情、说道理、解释法律条款,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陈某动手拆除了院墙,两家重归于好,也成为该县法院开展执行立案前调解的成功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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