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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为残疾人发放补贴
    本报讯(记者 张晓强)3月31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近日,省财政厅、民政厅、省残联联合印发《陕西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意见》,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为具有陕西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护理补贴。据悉,全省符合享受此项补贴的重度残疾人约有12万人。
    据了解,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按人均每月100元发放,省财政负担50%,市和县(市、区)财政负担50%。同时,已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市、县(市、区),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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