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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奖励环境违法举报行为
    本报讯(记者姚远通讯员李奕慧何钊)3月31日,记者从汉中市环保局获悉,该局近日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下发了《汉中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得奖金1万元,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办法》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辖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范围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并明确到非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或未处置固体废物、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报告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等十大类具体的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办法》,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来访等方式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举报行为将给予200~1万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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