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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毛家山煤矿整合期间依然生产,人们不禁要问:
挖煤“挖”出谁的利益

   本报记者 黄河 孙金龙 文/图
    近日,永寿县有群众向本报反映,该县永平镇境内的平遥毛家山煤矿在资源整合期间偷着开工生产,严重违反了国家整合关闭煤矿禁止生产的有关政策,为安全留下隐患。
    3月19日,记者来到永寿县进行了调查采访。
    矿上工人:这里天天都在生产
    当天下着蒙蒙细雨,记者驱车来到平遥毛家山煤矿。在矿区工人宿舍里,只见4名农民工正在打牌,记者以拉煤人身份同一位操外地口音的工人攀谈起来,他说:“现在有新出来的煤,天天都在生产,割煤机正在下面割煤呢,你到那边去问吧。”
    在去矿井的路上,记者遇见一位工人,他说:“煤矿最近正在生产,新生产出来的煤也有,你要买煤,得跟我们的李矿长联系,他负责销售,是销售矿长。”在矿井附近的场子上,记者看到,生产出来的原煤堆放在一起,旁边还停放着一辆铲车和洒水车。
    县煤炭局:该煤矿没有正式进行生产
    记者来到永寿县煤炭局。据王局长讲,平遥毛家山煤矿属于私人投资的煤矿。由于是老矿,年生产只有9万吨,加之生产出来的煤燃烧值比较低,只能供给砖厂使用。在省市煤炭资源整合中,将现有的平遥毛家山煤矿和附近的兴发煤矿(9万吨/年)合并整合为1处矿井,毛家山煤矿成了整合主体,也利用了周边的资源,扩大了毛家山煤矿整合矿区,整合后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90万吨的矿井。
    “目前,毛家山煤矿按照设计规模正在进行巷道施工建设,没有正式进行生产,去年10月份就停工了。你们看到堆放的煤是工程煤,是在工程施工中清理出来的,不是正式生产出来的煤。”王局长说。
    主管矿长:每天生产2000吨左右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毛家山煤矿的李矿长。他说:“现在煤价80元一吨,属于小生产阶段,场子里堆放的煤大部分是去年生产的,卖剩下的大约有1万多吨,正常的话一个月生产在2~3万吨。去年我们一直生产着,到腊月二十五我们放的假,腊月二十二和二十三矿上还在生产,一天生产2000吨左右,生产的煤主要供华电、大唐等电厂使用。”
    相关政策:整合中违法生产的矿井,坚决予以关闭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列入整合范围拒不执行整合的矿井或整合过程中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各级政府是煤炭资源整合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省政府审定的整合方案做好小煤矿的关闭整合工作;若因监管不到位,致使整合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去年3月份,咸阳市煤炭局领导对永寿县平遥毛家山煤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现场座谈会,要求县局要夯实安全监管力量,严把煤矿复工关,未经县、市验收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施工,坚决杜绝违规生产行为,确保煤矿安全。
    在此,人们不禁要问:永寿县是如何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政策的?难道国家的政策在这里打了折扣?毛家山煤矿整合期间咋能生产?挖煤“挖”出了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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