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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小额贷款成为农民创业“加速器”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梁会平)“在我家具厂经营最困难的时候,县人劳部门及时给我发放了8万元贴息贷款,解决我燃眉之急。”日前,陇县天成镇马曲村农民李宁一提起小额担保贷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是陇县严把小额贷款担保关口,把有限的扶持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让小额担保贷款惠民政策成为创业就业的“加速器”的一个真实写照。
陇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每年有6万多人外出打工。针对部分失业者和返乡农民工想自主创业而苦无资金的现状,近年来,陇县始终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促进就业创业的民心工程来抓,推行“六优先”,即:失业下岗人员优先、高校毕业生优先、退转军人优先、就业困难家庭优先、乡创业农民优先、种植养殖业优先,并将贷款额度由5万元增加到8万元,贷款期限由2年延长到3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就业、创办小企业或集体创业,贷款数额由20万元增加到3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到4年;对当年新招人员达到职工总数10%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自行贷款贴息本金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同时简化申请手续和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理周期,加快了贷款审核速度,保证了贷款人员第一时间用到贷款。
与此同时,为了使这项惠民政策发挥最大效益,杜绝“权力款”、“人情款”、“关系款”,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该县“五道关口”,即一是严把准入关,重点考察贷款人、担保人的信用,多渠道、多层面了解贷款用途或经营状况;二是严把担保关,严格执行由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对贷款进行担保或联系,保证按时归还贷款;三是严把放贷关,严格遵循“三不放”原则,即有不良记录的不放,非用于创业、有挪作他用倾向的不放,有骗贷企图的不放;四是严把使用关,放贷后,对贷款人实行跟踪回访,对其经营状况、贷款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有效规避风险;五是严把回收关,加大对到期资金的回收监督力度,做到“到期前提示、到期督促、逾期追还”。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7亿元,直接扶持3045人创业,带动就业8500人,通过严把“五关”,确保了小额担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准,收得回”,真正发挥了小额担保贷款的“造血”功能。
陇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每年有6万多人外出打工。针对部分失业者和返乡农民工想自主创业而苦无资金的现状,近年来,陇县始终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促进就业创业的民心工程来抓,推行“六优先”,即:失业下岗人员优先、高校毕业生优先、退转军人优先、就业困难家庭优先、乡创业农民优先、种植养殖业优先,并将贷款额度由5万元增加到8万元,贷款期限由2年延长到3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就业、创办小企业或集体创业,贷款数额由20万元增加到3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到4年;对当年新招人员达到职工总数10%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自行贷款贴息本金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同时简化申请手续和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理周期,加快了贷款审核速度,保证了贷款人员第一时间用到贷款。
与此同时,为了使这项惠民政策发挥最大效益,杜绝“权力款”、“人情款”、“关系款”,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该县“五道关口”,即一是严把准入关,重点考察贷款人、担保人的信用,多渠道、多层面了解贷款用途或经营状况;二是严把担保关,严格执行由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对贷款进行担保或联系,保证按时归还贷款;三是严把放贷关,严格遵循“三不放”原则,即有不良记录的不放,非用于创业、有挪作他用倾向的不放,有骗贷企图的不放;四是严把使用关,放贷后,对贷款人实行跟踪回访,对其经营状况、贷款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有效规避风险;五是严把回收关,加大对到期资金的回收监督力度,做到“到期前提示、到期督促、逾期追还”。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7亿元,直接扶持3045人创业,带动就业8500人,通过严把“五关”,确保了小额担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准,收得回”,真正发挥了小额担保贷款的“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