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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一个城市的形象、品位和生态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城市生态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黄陵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旨在宣传和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生态文明理念,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美”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城市品位、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圣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黄陵县明确创森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森工作统领全县生态林业建设全局,以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目标,努力建设“生态黄陵、绿色黄陵”。
    把大力实施“创森六大工程”(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程、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工程、林业管理信息化工程六大工程)作为创森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以政府主导、城乡统筹,项目带动、广泛参与,生态优先、注重特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原则。
    通过各乡镇、部门的通力协作,城市生态体系已基本形成,道路“绿色纽带”不断贯通,城市景观和美丽乡村建设效果初步显现,该县生态环境大幅提升。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城”等荣誉称号。
    强化工程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该县依托“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千里绿色长廊等中省重点林业工程,大力开展生态林业建设,不断提升森林覆盖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生态环境。2011年以来,该县牢牢把握每年春秋植树造林季节,抓早动快,精心组织、实施生态林业工程建设。累计完成生态林业建设工程任务12.57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逐步提升到75.5%。
    统筹城乡建设,绿化美化人居环境。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89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1.09%;公园绿地面积50.06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11.7平方米。全县191个行政村已实施绿化83个,绿化面积420余万平方米。累计完道路绿化304.7公里,道路绿化率达90%以上。河流绿化率达85%以上,水源地森林覆盖率89%。
    优化经济林产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不仅改善人居环境,而且要有效拓展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既实现了生态受保护,又使人民得实惠,加快推进优质核桃干果经济林和苹果鲜果经济林生产基地的建设。优质核桃干果经济林新建园1.25万亩,低产园改造4000亩,建成1个良种采穗圃,2个标准化示范园。苹果鲜果经济林新建园3万亩,全县苹果鲜果经济林面积达23万余亩。开拓苗木花卉产业,全县累计新培育苗木977亩,形成以店头和隆坊两个镇为主体的苗木培育基地,全县现有苗圃1600余亩,既满足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需要,又成为老百姓增收致富的产业。
    建设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该县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过程中,不仅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加强生态建设,同时注重生态文化建设,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培育全社会“植绿、护绿、爱绿”的意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共享生态文明。建成义务植树基地3处,免费发放树苗,增加市民参加全民义务植树积极性,2011年以来,累计28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栽植树木156.9余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作为鉴证人类历史生态文明的活化石,我们坚持每年对县内古树名木进行普查,普查率100%。该县依托人文圣地黄帝陵和西部森林资源优势加快发展具有黄帝文化内涵的生态旅游,在不断提升黄帝陵景区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努力发掘人文圣地的文化内涵,弘扬黄帝文化、黄陵祭祀非遗文化和黄陵面花文化等,丰富人文圣地旅游文化内涵。同时,加快陕西黄陵国家森林公园的开发步伐,目前森林公园进入开园前筹备阶段,累计完成投资6.2亿元。
    加强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采石场集中专项整治、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整顿等专项活动,森林公安、林政稽查人员加大对林区的巡查次数,及时制止、依法处理乱征乱占、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荒、非法加工运输木材、偷放牧等行为。2011-2014年共查办各类案件217起,其中:刑事案件8起,林政案件203起,林区治安案件2起,信访案件4起。累计处罚20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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