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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入院门诊纳入报销范围
    本报讯(通讯员 白妮 张哲 郭华 记者 王军锋)日前,记者从华县社保局了解到,今年华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实现了网络结算“直通车”报销的基础上,将居民住院前检查和住院期间门诊外检纳入报销范围内。
    据悉,今年华县社保局适时调整政策,在原有15种门诊慢性病报销统筹范围基础上,将居民住院前检查和住院期间门诊外检纳入报销范围内。居民院前检查(住院前7天)、住院期间外检的相关报销程序,参照渭南市城镇职工报销标准,统筹基金支付70%,限相关检查费和检验费,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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