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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成为“文化艺术之乡”
    本报讯(通讯员杨波记者杨梅)1月16日,记者从省文化厅获悉,三原县被授予2014~2016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书法)”称号。
    据悉,近年来三原县每年举办书法展览30余场,展出作品5000多幅。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和陕西省老年书画学会均在该县设立了办事机构,全县以三原县书法家协会、三原县于右任书法学会、三秦书画院、白鹿书画院为代表的书协组织20余家,会员上万人,书画爱好者30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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