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4版
十余亩基本农田被占 国土局称查处阻力大
——蓝田县洩湖镇一处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搞建设
    2014年12月16日,该项目工地里仍可见施工迹象。

   本报记者 张晓强 陈新涛 文/图
    众所周知,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国的一项战略决策,是保证粮食安全,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然而,在蓝田县洩湖镇,一处面积十余亩的基本农田却被破坏占用,搞起了非农建设,记者采访当地国土所干部,其称2014年夏天已经对此工程下发过停工令,但由于县政府领导专门打了招呼,该工程一直施工至今。
    2014年12月16日,记者在洩湖镇徐梁坡村知情村民的引领下,沿着冯十路很容易就找到了这片被破坏的田块。放眼望去,偌大的一片耕地已经被围墙圈了起来,里面建起了工程用房,安装了设备。知情村民告诉记者,此处土地为徐梁坡村的基本农田,加上靠北的一处还未动工的田块,总占用面积接近20亩。“地被征走也没召开过村民大会,只是象征性的补偿了一点钱,每亩地万把块钱吧!”说起此事来,一位被征走两亩多地的村民很是无奈,“虽说大家都知道这是基本农田,不能占用,但还不是被县上给征走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蓝田县西川国土所了解情况。该所一位姓贺的副所长告诉记者,该处土地确属基本农田,现在被省天然气公司征收用作建设关中环线天然气储气调峰管道项目,原来的规划不在此处,由于修河堤才挪到了徐梁坡村,大约占地13亩,“5月份,所里就对这起土地案件进行了现场勘查,7月份对该工程项目经理杜鸿建做过笔录,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还作出了4.5万元的行政处罚。”贺所长还补充说,由于此后他一直没见过项目经理杜鸿建,电话中杜总是声称自己在外地拒不配合,导致听证和处罚告知始终发不出去,加之该工程所在地徐梁坡村也在蓝田县工业园范围内,属于县上招商进来的项目,所以实际的处罚并没有执行,项目也并未因此而停工。
    “属于无证施工,肯定是错误的!”在蓝田县国土局,土地监察科雷科长首先承认该项目没有取得用地手续,该工程的项目经理一直不予配合,“土地所已经打过报告让局里联合工业园一起对其进行执法,正好结合目前市局统一进行的‘清网行动’,我们将对全县诸如此类的土地案件一并进行查处结案,就该起案件,明天我们就先让其停工!”
    在该局提供的案卷资料中,记者发现陕西省天然气公司和蓝田县国土局,曾于2013年6月14日达成一个委托征地补偿协议,省天然气公司在该县工业园内的项目占地10.8亩,每亩地的征用费用为20万元。该项目2014年5月8日动工时,西川土地所就勘查了该宗土地,但该项目却至今未被叫停,而且累计占地面积已达十六、七亩,大于省上的规定面积。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针对此类储气调峰项目,目前省级国土部门只有一个总体预审复函,并强调要从严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该复函要求项目被核准后尽快办理建设项目报批手续,未取得前不得开工建设。而位于洩湖镇徐梁坡村的这处调峰管道工程,正是此类没有报批手续的项目。据案卷资料显示,除徐梁坡村外,全县另外还有两处调峰项目工程,也同样存在未批先建情况。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收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当地村民打来电话称该项目依然在施工当中。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