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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百姓的出行安全








农村道路面窄、弯多弯急,加之摩托、三轮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三轮车违规载客现象严重,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老百姓的人身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宜川县交通警察大队按照“5.28”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和“6.24”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广和借鉴“咸阳模式”先进经验,深化源头服务管理,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不断完善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有针对地开展宣传教育,全力推动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健全机制,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为全面推进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部、省、市的工作要求,宜川交管大队成立了全县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刘东晓同志任组长,交管大队其他领导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大队长宋建宏同志兼任,大队各科所队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督导以及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各中队也成立了相应的小组,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宜川县交警大队切实贯彻落实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积极性,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缓解交通矛盾,切实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创新管理,推广“咸阳模式”先进经验
“咸阳模式”基于“武功经验”,进一步推动管理创新,提出了“村组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源头管理、违法查处、交通宣传”等六大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统领、部门依法监管、层级联勤联动、社会资源互补、责任担当捆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咸阳模式”,筑牢了“人、车、路、企、管”全方位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宜川县交警大队认真学习、推广、创新、深化“咸阳模式”先进经验,立足于实际,全面摸清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状况,认真分析本辖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准原因症结,在借鉴“咸阳模式”等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加强沟通协作,整合各方面资源,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效果明显的做法和措施,积极探索和推广适合本地、务实管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
做好隐患排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宜川县交警大队优先推进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在巩固全县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隐患路段治理分级督办制度,尽快完成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定期对农村道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特别对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二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争取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落实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号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建立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要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客运市场,合理安排线路,逐步完善农村客运网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从根本上杜绝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面包车超员等重大安全隐患。
加强路面执法管理,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宜川县交警大队将交通管理力量逐步向农村道路延伸,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责任制,全面整治农村道路通行秩序。
一是突出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公安部广西会议精神,在全县农村道路开展“大排查、大服务、大教育、大整治”活动,努力破解农村摩托车无牌、无证、无头盔“三无”,面包车车况不合格、驾驶人不守法、应急处置技能不掌握“三不”,农村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营运、违法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三违”等突出问题。
二是建立和完善基础台账。以村组为单位,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组织对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排查,详细掌握每台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运营使用情况、交强险投保情况和驾驶人资格及准驾车型情况,逐车逐人造册登记。尽快建立涵盖农村地区车辆、驾驶人、道路隐患等内容的基础台账,确保年底前完成这项任务。
三是积极推动劝导服务机制。依靠乡镇政府、村委会,在重要路段、村口设立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由村干部或村民担任劝导员,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提示劝导和教育纠正,严把“出镇关”、“出村关”。
四是组建农村道路执法巡逻小分队。针对全县警力严重不足和农村道路实际,该大队整合现有警力,组建农村道路小分队,机动灵活执法,加强重点路段的管控,特别是对庙会、赶集、婚丧嫁娶、民俗活动、恶劣天气期间违法行为的查纠,及时发现、纠正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低速货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在执法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起到劝导震慑作用。
五是进一步加强通村客运车的管理。落实农村客运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彻底摸清农村客运车辆、驾驶人底数和分布情况,规范日常监管措施,截至9月底通村客运车核载提示标志的喷涂率达到100%。
六是延伸车驾管下乡上门服务。依靠现有中队,依托公安网络,建立了便民利民的车驾管业务服务站。对未设立中队的山区乡镇,由大队车管所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流动车管所”下乡上门服务,为农村群众办理摩托车上牌落户和定期检验等业务,切实解决农村无牌无证等突出问题。
搞好宣传,着力提升农民交通安全意识
该大队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交通安全意识,是交通安全管理的当务之急,也是治本之策。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要结合农民群众出行特点,创新宣传形式,在群众赶集、庙会、婚丧嫁娶和其他重大活动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便于百姓认知和接受。
二是固化宣传阵地。在乡镇街道、村委会、主要公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固定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党和政府在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是发挥典型示范引领。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等创建活动,发挥交通安全文明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达到创建一个、带动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四是大力推广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司仪机制”。就是把农村红白事“司仪”打造成交通安全宣传员,劝导村民喝酒不开车、不坐超员车,使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延伸到千家万户、田间地头。
五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把广大农村驾驶人、车主纳入交通安全短信发布平台,确保农村群众日常能收到宣传提示警示短信。准确把握农民群众出行规律、接受方式,创新宣传方式,在微博、微信平台中增加农村交通安全内容。
监督考核,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该大队高度重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中队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完善奖惩制度,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成效突出的中队予以大力表彰,对工作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年内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1年内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以及发生客车翻坠造成群伤事故的中队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通过扎实开展推进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农村道路安全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交通安全网络;不断加强农村交通管理力度,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基本遏制;不断强化源头服务管理,使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治理;不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使农村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不断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为广大农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