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4版
全省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场会召开
    与会领导在讲解员的讲解下参观黄龙县法治文化公园。
    参会人员在认真聆听并做记录。
    参会领导在石堡镇磊庄村的墙体法律栏前参观。
    石堡镇城东社区里的便民法律服务站。
    会议现场。
    延安市司法局局长雷霄接受陕西农村网的采访。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任颖主持会议。
    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萍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报记者 张翔 刘俊 文/图
    党的十八大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改革的重要任务,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新高度。陕西省也在“依法治省”的道路上做出了重大的突破,为加快“法治陕西”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9月11日,由陕西省司法厅主办的全省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场会在黄龙县召开,来自全省的市、县级司法代表和全省的主要媒体,一起聆听了“六五”普法规划以来,“依法治省”取得的新成果。同时,见证了黄龙县近几年在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各市、县代表在法治建设方面也做了深刻的交流。
    一大早,根据会程安排,与会人员一起来到了黄龙县法治文化公园参观。记者看到,在偌大的公园里,除了有优美的景色,最具特色的要数20米长的法治文化长廊,讲解员告诉记者,公园是秉承了“依托红色文化、传播法治精神”的理念,对法治文化的内容进行了大整合,让老百姓在休闲娱乐中接受到法治的熏陶。区别于公园里的法治文化长廊,黄龙县的法治文化广场上的法治漫画展板也颇具风格,一件件真实的法治案例,以漫画的形式向群众展出,真正地做到了普法到基层。
    关于示范村(社区)的法治文化建设方面,黄龙县石堡镇的城东社区和磊庄村成果比较突出。在城东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记者看到,一排排的法治宣传栏、堆满法律书籍的法治图书角、还有社区法律便民服务台,这些法治基础设施,足以看出石堡镇城东社区在普法这一方面做出的显著成绩。城东社区居委会主任孙晓芹告诉记者:“我们在普法的过程中,利用qq群、短信平台等网络即时通讯工具,强势推进普法工作。我们社区以基层工作为根本,以推进民主自治为目标,社区已经连续十年无刑事案件、无吸毒人员,治安案件在逐年下降。”“现在我们看到的石堡镇磊庄村法治文化广场,是我市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中,抓的一个示范村。通过示范村的引领,使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在全市乡镇、农村、机关单位全面推开。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宽松的法治环境。”在石堡镇磊庄村的法治文化广场,延安市司法局局长雷霄告诉记者。
    和城东社区的管理服中心不同的是,磊庄村法治文化广场是全县第一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利用村里的墙体来呈现法律知识,通过融入图片案例,使老百姓能够便于学习,同时也乐于接受,变制度式的强制学为主动学、自觉学。
    下午两点半,全省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场会在黄龙县县政府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由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任颖主持,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政协副主席张玉曙致辞。延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富平县等7家单位在会上介绍了他们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过程中的宝贵经验。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26565个建制村、1969个社区中,共创建民主法治村8443个、社区52个,约占全省村镇(社区)总数的30%,其中有53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7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为全省法治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会议要求,我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要紧贴改革发展大局,紧贴农村和社区发展实际,紧贴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尊重群众和基层的创造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萍在讲话中表示这次会议对于推进各层面的法治创建工作,加快“法治陕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开创法治陕西建设的新局面,为实现“三个陕西”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