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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奈何的选择


本报讯(任彩英 记者 马波)8月6日,在府谷县府谷镇天化路一处建筑工地上,一位农民工因讨薪未果,爬上建筑塔吊欲轻生。经当地公安民警耐心劝说后,该男子放弃了极端行为。
当日14时58分,巡特警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天化路某商场对面的建筑工地上,有人要跳楼。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一男子正站在该工地几十米高的塔吊上,情绪激动,稍有不慎就有掉落的危险。民警一边维持现场秩序,了解该男子采取极端行为的动机;一边对塔吊男子进行劝导,稳定其情绪,同时上报请求当地消防队的支援。
据了解,轻生男子姓武,41岁,山阳县人,曾因病于2013年切除部分肝脏。2013年,武某在该工地务工,应得薪酬4.4万元,可不知何原因,工钱一直拿不到。事发当日,武某得知母亲在家病故的消息,来该公司索要工资未果后,一时想不开爬到了塔吊上。由于武某所处的位置很高,强行救援非常困难,民警只得一方面向他喊话劝说,另一方面联系施工方负责人前来协调。经民警及劳动监察大队人员的耐心劝说,武某于16时05分从塔吊上下来。在民警、劳动监察大队及工地负责人的协调下,武某顺利拿到了自己的劳动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