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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省“三个年”活动
省自然资源厅:20条措施助推全省高质量项目建设
  本报讯(记者 黄敏)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2月24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全省高质量项目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20条措施,全力激发自然资源要素活力,助推全省高质量项目建设。
  为足额保障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列入2023年省级重点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在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前提下,直接配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同时,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全省56个脱贫县在自然资源部安排每个县计划指标600亩的基础上,省级再追加100亩。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和农村村民住宅合理建设用地优先保障。
  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确保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供应达到100%,其他区域不低于40%。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在土地供应前完成有关区域评估评价事项,成果对区域内企业共享。构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容积率、用地标准等纳入供地方案。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强化联动联办,全面落实“承诺制”要求,实行承诺事项清单管理,推动“拿地即开工”。
  在激发土地市场活力方面,省自然资源厅持续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完成出让合同约定的首次缴纳比例基础上,剩余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活跃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对房屋建设工程投资额未达25%的出让土地,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支持试点地区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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