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我省确定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2月7日,记者获悉,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确定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要点明确,发生设防标准内洪水,要保证重要江河不漫溢、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城市不受淹和重要基础设施不毁坏、交通干线不中断;发生超标准洪水,要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大中型水库、大中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遭遇突发暴雨山洪,要确保受威胁区和低洼内涝区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轻到中度干旱,要保证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和农业灌溉、重要工业、重要生态用水安全;遭遇重特大干旱,要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基本口粮田灌溉、核心区生态用水安全,努力把洪涝干旱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有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要点提出,要积极做好抗旱减灾工作,努力增加农业抗旱供水,尽最大可能减轻旱灾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影响,全力保障城乡群众生活饮水安全和工农业生产抗旱供水安全;要全面增强防汛抗旱基础保障能力,持续组织防汛抗旱知识培训,抓好抢险救援队伍落实,大力增强防汛抗旱科技能力,积极开展防汛抗旱理论研究,强化防汛抗旱科技赋能。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