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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麝误闯城区 警民合力救助

  本报讯(代绪刚 记者 靳天龙 文/图)“您好,我们救助了一只疑似小鹿的野生动物,请求救助。”日前,商南县一公司员工田耀斌、周时双在地下停车场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便拨打了商南县公安局报警电话。
  接到电话后,商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看到了一只耳长直立、端部稍圆、四肢细长、体毛粗硬的奇特动物。经检查确认,受伤的野生动物只有局部的毛发擦落和轻微擦伤,属2008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工作人员对林麝的擦伤处进行消毒清洗后,综合评估其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目前已放归大自然。
  “这是我们今年救助的第5只野生动物了。”商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说。
  近年来,商南县公安局大力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乱砍乱伐、乱捕乱猎、乱采乱挖等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增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累计立案查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8起34人,先后救助野生动物7类18只,包括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朱鹮、林麝,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鹭、猫头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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