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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坪坎镇 “重奖”村干部壮大村集体经济
本报讯(通讯员 王海霞)12月6日,笔者从凤县坪坎镇了解到,今年以来,坪坎镇探索建立村干部奖励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机制,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坪坎镇党委将在职且任职半年以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村文书、乡村振兴专干以及其他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管理、运行的人员,包括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理事会成员作为奖励对象。对任职不满半年且因侵占集体资产、违反廉洁纪律等原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被责任辞职的不予奖励。
对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50万元(含)以及50万元以上的村,坪坎镇从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中分别提取10%、15%、20%、25%(最多不超过20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的奖励报酬。同时鼓励村干部通过招商引资、项目资金争取等方式引进企业、能人大户以及资金、产业项目等,按照引进资金额度或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奖励。
截至目前,全镇4个村中,村集体经济收益在50万元村1个、20万元村2个、10万元以上村1个,村集体经济收益让原来的“空壳村”“薄弱村”变为“富裕村”。
坪坎镇党委将在职且任职半年以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村文书、乡村振兴专干以及其他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管理、运行的人员,包括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理事会成员作为奖励对象。对任职不满半年且因侵占集体资产、违反廉洁纪律等原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被责任辞职的不予奖励。
对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50万元(含)以及50万元以上的村,坪坎镇从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中分别提取10%、15%、20%、25%(最多不超过20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的奖励报酬。同时鼓励村干部通过招商引资、项目资金争取等方式引进企业、能人大户以及资金、产业项目等,按照引进资金额度或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奖励。
截至目前,全镇4个村中,村集体经济收益在50万元村1个、20万元村2个、10万元以上村1个,村集体经济收益让原来的“空壳村”“薄弱村”变为“富裕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