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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
本报讯(记者 吴莎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着力构建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的城乡供水新格局。
《通知》提出,城市近郊及县城周边的村庄,优先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关中平原地区利用现有骨干水源和供水设施,提升供水能力、扩大保障范围,率先实现规模化供水工程全覆盖;陕南和陕北人口集中的乡镇和集聚提升类村庄,以川道、塬区等为中心新建或扩建供水设施,大力发展区域规模化供水工程。
《通知》明确,结合各级水网工程建设,优先将已建水库、引调水等骨干工程作为农村供水水源,为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提供稳定水源支撑。引汉济渭工程、延安黄河引水工程等大型引调水工程沿线和大中型水库受水区等,重点推进水源置换供水工程建设,解决供水工程水源不稳定的问题。在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的地区,筛选一批优先保障城乡供水的中小型水库项目,有序安排实施,确保早日建成。
《通知》要求,在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大水源、接入大管网,统一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标准,推行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管理、同服务,实现城乡供水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其他区域供水工程新建与改造并重,扩大规模化供水服务范围,提高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同时,推行供水工程企业化经营和专业化管理,依托县级自来水公司、农村供水管理总站、供水平台公司等单位,统管县域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技术服务。
《通知》提出,城市近郊及县城周边的村庄,优先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关中平原地区利用现有骨干水源和供水设施,提升供水能力、扩大保障范围,率先实现规模化供水工程全覆盖;陕南和陕北人口集中的乡镇和集聚提升类村庄,以川道、塬区等为中心新建或扩建供水设施,大力发展区域规模化供水工程。
《通知》明确,结合各级水网工程建设,优先将已建水库、引调水等骨干工程作为农村供水水源,为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提供稳定水源支撑。引汉济渭工程、延安黄河引水工程等大型引调水工程沿线和大中型水库受水区等,重点推进水源置换供水工程建设,解决供水工程水源不稳定的问题。在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的地区,筛选一批优先保障城乡供水的中小型水库项目,有序安排实施,确保早日建成。
《通知》要求,在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大水源、接入大管网,统一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标准,推行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管理、同服务,实现城乡供水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其他区域供水工程新建与改造并重,扩大规模化供水服务范围,提高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同时,推行供水工程企业化经营和专业化管理,依托县级自来水公司、农村供水管理总站、供水平台公司等单位,统管县域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