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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株野生兰花重回家园
  本报讯(记者 王婕妤 王晨曦)11月2日,经林业专家现场指导,在检察干部、社区人员见证下,遭非法采挖的289株野生兰花被移栽至洛南县三要镇北司村沟口组的一处山坡上。
  地处秦岭腹地的商洛是野生蕙兰的适生地。2021年9月,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发布,除兔耳兰外所有野生兰花属均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受法律保护。若非法采挖、运输、出售野生兰花,将被处以刑罚。
  2022年10月,洛南县人民法院受理了魏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系非法采挖野生兰花入刑后商洛市境内第一案。2022年2月至3月,魏某某在其房后林坡地非法采挖野生兰花40余株,栽植于自家责任田内,后在待出售过程中被查获。经陕西省植物研究所鉴定,魏某某采挖的289株野生兰花,系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蕙兰。
  本案中,承办法官从有利于涉案兰花后续生长,且兼顾法律的惩处、教育、引导功能以及生态恢复等多角度考量,认为魏某某家的责任田易积水,对肉根生的兰花生长不利,兰花需被移栽至原生长地。兰花移栽的最佳季节在春秋季,11月2日,气候、温度适宜,289株野生兰花顺利“回家”。
  据悉,对成功移栽的兰花,洛南县人民法院将联合当地林业等部门,妥善做好跟踪管护,以司法之力守护大美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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