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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居民收入实现倍增
  本报讯(记者 张维)9月24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民生经济发展成就报告表明,我省居民收入实现倍增,生活质量显著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新型城镇化步伐持续加快,人口聚集效应不断增强,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城乡居民均实现收入翻番。2021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68元,较2012年增长121.7%,年均名义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7.2%。
  我省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的位次快速上升,由2012年第22位上升到2021年的第19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2021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29800.98亿元,较2012年增加15658.57亿元,年均增长7.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5360元,较2012年增加37907元,年均增长6.7%。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GDP年均增速2个百分点,快于人均GDP年均增速2.6个百分点。
  城乡差距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趋于平衡。2021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713 元,较2012年增长100.9%,年均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45元,较2012 年增长134.6%,年均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7.8%。2012年~2021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从3.22:1缩小到2.76:1,缩小0.46。
  随着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居民消费信心增强,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高。2021年,陕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47元,较2012年增长90.1%,年均增长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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