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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部署今冬明春城镇供热保障工作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9月19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为做好城镇供热运行保障工作,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2023年采暖期城镇供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城镇供热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供热保障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通知》要求,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供热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的供热服务;要继续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及时掌握并解决群众供热合理诉求;要强化供热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对于供热不到位、服务不达标的供热企业,要依法采取约谈、通报、处罚等方式,及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要积极与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加大对集中供热站清洁化运行、清洁能源保障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集中供热站清洁化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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