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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7月我省河流水质总体优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8月2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1月~7月,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优,同比改善。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干流、汉江干流、丹江干流、延河干流、泾河干流、北洛河干流水质均为优。4个湖库中石门水库、瀛湖、王瑶水库水质优,其中王瑶水库水质同比由良好转为优,水质有所改善。33个国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分列1月~7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排名前三名,杨凌示范区、延安市、宝鸡市分列1月~7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改善排名前三名。
111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占94.6%,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1.8%,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黄河流域65个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占90.8%,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6.8个百分点;劣Ⅴ类占3.1%,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长江流域46个断面,优良水质断面为100%,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水质持续保持优良。
黄河流域同比新增了1个Ⅰ类断面,有20个断面同比均有类别提升,有12个断面水质类别同比由Ⅳ类及以下提升为Ⅲ类及以上,其中2个断面水质同比改善达3个类别,沮河的沮河户村断面、石川河的石川河渭南出境断面同比由劣Ⅴ类提升为Ⅲ类;长江流域有6个断面在原本优良水质的基础上同比提升了1个类别,汉江、丹江流域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
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分列1月~7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排名前三名,杨凌示范区、延安市、宝鸡市分列1月~7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改善排名前三名。
111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占94.6%,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1.8%,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黄河流域65个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占90.8%,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6.8个百分点;劣Ⅴ类占3.1%,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长江流域46个断面,优良水质断面为100%,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水质持续保持优良。
黄河流域同比新增了1个Ⅰ类断面,有20个断面同比均有类别提升,有12个断面水质类别同比由Ⅳ类及以下提升为Ⅲ类及以上,其中2个断面水质同比改善达3个类别,沮河的沮河户村断面、石川河的石川河渭南出境断面同比由劣Ⅴ类提升为Ⅲ类;长江流域有6个断面在原本优良水质的基础上同比提升了1个类别,汉江、丹江流域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