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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较量
韩城警方及时制止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本报讯(吴永刚 通讯员 薛晓丹)8月26日,笔者从韩城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制止一起“冒充公检法”的电信诈骗案,帮助当事人及时止损。
  8月15日17时28分许,新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群众郭女士接到诈骗电话,请立即进行处置。民警立即锁定了郭女士的电话号码,并对该号不断进行回拨,但郭女士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情况紧急,刻不容缓,民警立即查找郭女士丈夫的联络方式,告知其郭女士有可能正在遭遇电信诈骗;另一路民警奔赴郭女士所在小区进行上门预警。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断回拨中,电话终于接通了,郭女士语无伦次,十分惊慌:“我上当了!”听到这里民警心里猛地一沉,急忙问:“转账了吗?我们马上给你止付冻结。”在确认郭女士还未主动向对方账户转账后,民警立即联系银行客服,将郭女士名下所有银行卡进行挂失。
  经询问得知,郭女士当天接到一个自称“广东警方”的电话,声称她名下有一张电话卡涉嫌诈骗,要求其携带身份证前往广东省公安厅配合调查。郭女士说自己去不了广东,对方表示需对郭女士进行一对一视频审讯,并告知郭女士案件是绝密案件,不能泄密,让她在审讯中途不能接打任何电话。接下来,对方加上她的微信,发来“广东某某公安机关”的刑事拘捕令、“广东某某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警察证等相关资料,并称郭女士所有的银行卡涉及案件,需要审查资金来源,要求她提供银行卡号、余额截图、银行客户端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此时,深信不疑的郭女士如实告知了上述信息,直到民警找到她时才幡然醒悟。
  8月16日,看着自己账户上的钱财安然无恙,郭女士高兴地打来电话对新城派出所民警表示感谢。
  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进行办案调查,也不会通过社交平台发送“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更不会通过电话通知涉案人员核查资金、转账汇款等。若遇到上述情况,请广大群众保持警惕,切莫轻信,有疑惑请到附近公安机关咨询,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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