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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1.8亿元
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弹药”和“粮草”
  本报讯(记者 苏怡)7月2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1.8亿元,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弹药”和“粮草”。
  近年来,省财政厅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现乡村善治、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底,全省17421个行政村(社区)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收益“破零”,占比达到97.75%,实现分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达5150个,分红总额达11.6亿元。
  聚焦“稳基础”,资金投入持续加大。省财政厅将村级集体经济作为财政重点支持领域,通过综改专项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盘活闲置资金等多个渠道,统筹财政资源,强化财力保障。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1.8亿元。
  聚焦“建机制”,政策制度不断优化。省财政厅先后制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逐步建立起“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稳定经营收益为支撑,以完善村级管理为保障”的帮扶机制。
  聚焦“促发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省财政厅及时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政策措施,稳步推动村集体经济有序发展。2021以来,省财政厅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思路,按照单个村50万元、多个村抱团发展200万元的标准,对165个村进行奖补。
  聚焦“强监管”,绩效评价日臻完善。省财政厅制定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坚持督促整改到位、结果运用到位、资金监管到位,推动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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