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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 有效防控野猪 补偿群众损失
  本报讯(记者 杨磊 通讯员 白杨越)7月18日,记者从黄龙县了解到,该县扎实稳妥推进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黄龙县猎捕野猪430头,补偿群众经济损失199万元。
  黄龙县始终把有效维护生态平衡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试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走访群众、座谈交流、现场勘查等方式,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黄龙县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防控野猪危害纳入林长制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
  黄龙县还积极帮助农民调整农业种植种类和结构,降低野猪食源性作物的种植比例,对符合退耕还林还草条件的地区,优先考虑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对因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造成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家庭和个人,及时按规定纳入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临时救助、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综合施策,严防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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