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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探索“林长+”新机制新模式
本报讯(记者 黄敏)7月19日,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林业局就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凝聚合力、协同共治,合力推动生态空间治理高质量发展进行座谈交流。
会议指出,经过数十年坚持不懈地生态保护修复,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系统功能日益增强,初步建成“绿色陕西”。但与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还有一定距离,要切实把“林长+检察长”机制,作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生态空间治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制,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推动兴林草兴生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探索建立“林长+”新机制、新模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就是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实现“林长治”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要结合陕西实际,加强探索研究,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建立“林长+”体系,为阔步向深绿、建设山清水秀的美丽陕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经过数十年坚持不懈地生态保护修复,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系统功能日益增强,初步建成“绿色陕西”。但与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还有一定距离,要切实把“林长+检察长”机制,作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生态空间治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制,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推动兴林草兴生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探索建立“林长+”新机制、新模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就是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实现“林长治”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要结合陕西实际,加强探索研究,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建立“林长+”体系,为阔步向深绿、建设山清水秀的美丽陕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