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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方案出炉
本报讯(记者 仵永杰)7月7日,农业农村部、外交部、科技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农业基地)有效发挥“科技合作、人才培育、技术推广、经贸促进”功能,依托杨凌示范区农业特色优势打造技术、商贸、政策、人文等多层次交流平台体系,加速推动我国农技装备、优良品种和农业服务“走出去”,精准服务上合组织国家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
《方案》明确,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工作原则为省部共建,充分发挥陕西主体作用和各部门协同作用;面向需求,坚持服务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发展基本导向;开放共享,支持引导各国和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基地建设。《方案》要求,力争用5年至10年时间将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为服务上合组织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经贸高地,重点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国际农业科技及管理人才培育平台、农业实用技术对外推广平台、农业经贸及产能合作促进平台。
《方案》对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主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创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载体,推动建立上合组织农业基地现代农业国际联合实验室和现代农业发展研究院;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构建上合组织国家科研机构之间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打造农业国际培训教育品牌,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开设高质量农业技术国际化研修课程;开展农业大学联合人才培养,促进上合组织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交流互补;促进高素质农民在创新创业、特色现代农庄建设、跨境农产品电商管理等领域交流合作;建设高水平现代农业技术实训基地,突出农业智慧服务、设施农业、现代农业管理等示范引领作用;培育现代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立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团队培育制度;拓展多平台农业展会交易,深化与上合组织国家间农业政策、技术、贸易、产能交流合作;提升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杨凌综保区推动建立农产品保税仓库;强化农业经贸合作支撑服务,推动建设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合作园、跨境电商产业园等项目。
《方案》指出,要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国家层面协调机制,强化基地建设顶层设计与协调指导;要强化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创新工作推进方式方法,提升建设质量效益;要加强资金保障,结合相关规划实施和年度资金安排对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积极支持。
《方案》明确,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工作原则为省部共建,充分发挥陕西主体作用和各部门协同作用;面向需求,坚持服务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发展基本导向;开放共享,支持引导各国和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基地建设。《方案》要求,力争用5年至10年时间将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为服务上合组织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经贸高地,重点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国际农业科技及管理人才培育平台、农业实用技术对外推广平台、农业经贸及产能合作促进平台。
《方案》对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主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创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载体,推动建立上合组织农业基地现代农业国际联合实验室和现代农业发展研究院;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构建上合组织国家科研机构之间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打造农业国际培训教育品牌,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开设高质量农业技术国际化研修课程;开展农业大学联合人才培养,促进上合组织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交流互补;促进高素质农民在创新创业、特色现代农庄建设、跨境农产品电商管理等领域交流合作;建设高水平现代农业技术实训基地,突出农业智慧服务、设施农业、现代农业管理等示范引领作用;培育现代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立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团队培育制度;拓展多平台农业展会交易,深化与上合组织国家间农业政策、技术、贸易、产能交流合作;提升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杨凌综保区推动建立农产品保税仓库;强化农业经贸合作支撑服务,推动建设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合作园、跨境电商产业园等项目。
《方案》指出,要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国家层面协调机制,强化基地建设顶层设计与协调指导;要强化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创新工作推进方式方法,提升建设质量效益;要加强资金保障,结合相关规划实施和年度资金安排对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