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四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
  本报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办法》指出,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生存环境,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影响入侵地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总的考虑是,坚持风险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面提升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水平。
  《办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办法》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重点做好《办法》宣传解读、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治理3个方面工作。
  (据《农民日报》)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