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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大粮油收购监督检查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6月15日,记者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了解到,今年夏粮收购期间,我省将加大政策性粮油收购和市场化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在政策性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方面,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检查空仓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收购入库流程和业务管理情况,核查收购资金和利息费用补贴拨付结算情况,切实加强粮食入库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排查收购业务流程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顶新”“掺杂使假”“拒收合格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区域性“卖粮难”风险,是否存在克扣补贴、“打白条”或拖欠农民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入库验收走过场、虚假验收现象,是否对发现的质量不达标、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入库粮食及时退出政策性收购并妥善处置,是否建立规范严格的数量、质量管理档案,是否对验收发现的通过填埋杂质等外来物质方式充抵库存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在市场化粮油收购监督检查方面,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加大对粮油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粮油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重点加强粮油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不及时支付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有关中、省粮食企业是否督促直属企业及其租仓储粮点、委托收储库点严格落实国家粮油收购政策,采取严格措施,切实规范粮油收购、资金结算工作流程,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打白条”等拖欠农民售粮款的违规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执法检查跨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统筹推进粮油收购和疫情防控,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
在政策性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方面,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检查空仓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收购入库流程和业务管理情况,核查收购资金和利息费用补贴拨付结算情况,切实加强粮食入库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排查收购业务流程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顶新”“掺杂使假”“拒收合格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区域性“卖粮难”风险,是否存在克扣补贴、“打白条”或拖欠农民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入库验收走过场、虚假验收现象,是否对发现的质量不达标、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入库粮食及时退出政策性收购并妥善处置,是否建立规范严格的数量、质量管理档案,是否对验收发现的通过填埋杂质等外来物质方式充抵库存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在市场化粮油收购监督检查方面,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加大对粮油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粮油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重点加强粮油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不及时支付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有关中、省粮食企业是否督促直属企业及其租仓储粮点、委托收储库点严格落实国家粮油收购政策,采取严格措施,切实规范粮油收购、资金结算工作流程,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打白条”等拖欠农民售粮款的违规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执法检查跨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统筹推进粮油收购和疫情防控,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