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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酿惨剧
驾驶员开车过程中一旦出现疲劳,碰到危险的时候就没有办法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反应,进而酿成惨剧。2021年10月,宝鸡市民王某因疲劳驾驶导致家破人亡,自己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16日上午,王某驾驶小轿车,载着妻子和两个女儿,从扶风县来到麟游县走亲戚。中午在亲戚家吃完饭后,王某未作休息。14时许,王某驾车载着妻子和两个女儿返回。15时许,车辆由北向南行驶至342国道时,王某因“打盹”而操作失误,导致车辆突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左侧前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王某和小女儿受重伤,大女儿死亡,妻子受轻伤。经事故责任认定,王某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虽然他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也无法改变其已经触犯交通肇事罪、受到法律制裁的结果。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随着天气逐渐变热,开车途中驾驶员容易出现疲倦的状态,律师在此提醒各位司机朋友,驾车上路一定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途中犯困时要及时停车休息,切勿疲劳驾驶,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据《宝鸡日报》)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16日上午,王某驾驶小轿车,载着妻子和两个女儿,从扶风县来到麟游县走亲戚。中午在亲戚家吃完饭后,王某未作休息。14时许,王某驾车载着妻子和两个女儿返回。15时许,车辆由北向南行驶至342国道时,王某因“打盹”而操作失误,导致车辆突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左侧前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王某和小女儿受重伤,大女儿死亡,妻子受轻伤。经事故责任认定,王某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虽然他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也无法改变其已经触犯交通肇事罪、受到法律制裁的结果。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随着天气逐渐变热,开车途中驾驶员容易出现疲倦的状态,律师在此提醒各位司机朋友,驾车上路一定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途中犯困时要及时停车休息,切勿疲劳驾驶,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据《宝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