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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县乡村全覆盖
已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3万个 村卫生室59.9万个
  据新华社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3万个,乡镇卫生院3.5万个,村卫生室59.9万个,实现县乡村全覆盖。
  在5月24日举行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办主任、财务司司长何锦国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因户因人因病精准施策、重点地区重点疾病防控四个方面着手,我国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群众就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
  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战役。何锦国介绍,脱贫攻坚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4万亿元,支持脱贫任务重的25个省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十年来,我国历史性解决了部分地区基层缺机构、缺医生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信息显示,我国已实现每个脱贫县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消除了6903个村卫生室无村医“空白点”、累计帮助近1000万个因病致贫家庭摆脱贫困。
  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同时,预防因病致贫返贫、实施大病集中救治十分关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已对290余万患大病家庭进行专项救治,对1216万因患慢病致贫的贫困家庭进行慢病管理。
  行百里者半九十,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按照《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我国将进一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包括守住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的底线、守住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的底线、全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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