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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来我省破获文物犯罪案件4115起
追缴各类文物28362件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5月2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连续10年开展“鹰”系列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4115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53个,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250人,追缴各类文物28362件,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2365件。
  我省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9058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98处,馆藏文物774万余件。
  经过10年“鹰”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我省文物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文物犯罪发案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由2012年发案237起下降至2021年的113起,其中盗掘古墓葬犯罪案件发案下降57.2%。
  针对陕西省田野文物分布点多面广的特点,制定了《陕西省公安机关田野文物保护工作方案》。会同陕西省文物局持续开展田野文物安全联合巡查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防控措施,构建田野文物核心保护点、巡查监测带和群防管控网三层防护同心圆一体化安全防范体系;加大对重点文物保护区和易发案区的安全防范力度,探索建立公安机关多警种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安全打、防、管、控、建的综合治理体系,切实保护文物安全。盗掘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文物案件持续减少,2020年、2021年陕西省此类案件实现零发案。
  据介绍,鉴于陕西文物大省的重要地位,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委托省公安厅建设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承担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的录入、审核、分析、研判工作。同时建立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国际执法合作、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接受公众举报。目前,“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已录入涉案信息10045条、涉案人员4526名;“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已采集28个省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2829条,先后发布6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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