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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编造传播涉疫谣言被拘留
  流调溯源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环节,有关部门公布确诊患者的出行轨迹信息,是为了让公众能够更好地提高警惕,防护自身安全,而有些人为了博眼球,将流调信息作为“吃瓜”素材,编造、散布涉疫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3月16日,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对散布谣言的张某予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截至3月17日,宝鸡市公安局共发现处置涉疫谣言和不实信息318条,解散网络群组38个,依法处理63人。
  【案情回顾】 3月14日,张某为了博眼球,在其微博编造、散布确诊病例虚假信息,并配有相关图片。该虚假信息被迅速传播,不仅对本就遭受病痛折磨的患者造成二次伤害,而且扰乱公共秩序。3月16日,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依法对其查处,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律师说法】 造谣不仅是道德问题,更要承担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律师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同时,对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据《宝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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