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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鹰隼误入农家 民警救助放归自然
  本报讯(吴永刚 通讯员 刘婷婷)3月2日,笔者从韩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减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韩城市公安局龙亭派出所在辖区内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月27日,龙亭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鱼先生报警称,家里来了位“不速之客”,是一只疑似鹰的小动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据报警人鱼先生介绍,他在自家屋后的猪圈内发现了这只“鹰”,不知该如何处理。民警随即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经专业人员鉴定,这只类似于“鹰”的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系鹰科鵟属的一种猛禽。
  经检查,这只鹰隼没有外伤,身体健康,符合放飞条件。随后,民警在黄河滩对其进行了放飞,使其重返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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