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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服务保障 纾解客户实际困难
——省联社印发《关于对受疫情影响客户纾困解困的通知》
  本报记者 赖雅芬 通讯员 王文斌
  为强化金融支持力度,落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陕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1月23日,省联社印发《关于对受疫情影响客户纾困解困的通知》,切实为客户排忧解难。
  通知指出,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客户的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和简化内部管理和服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对因疫情影响无法线下办理业务的客户,通过线上视频调查、双录等方式,收集业务影像资料和纸质资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办理相关业务,待防疫管控措施解除后补充相关手续,完善业务档案。
  通知要求,加大受困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在认真落实贷款“三查”要求和流程合规的前提下,完善续贷政策,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通知强调,加强“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金融纾困,对四类客户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2月28日之间需要还款的贷款,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客户自主协商,调整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延后期限最长为三个月,实际执行中省联社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对政策进行调整。对于调整还款安排的贷款,免收逾期罚息、根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
  通知还指出,做好客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征信权益保护工作,将特殊时期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对四类客户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2月28日之间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可申请调整还款安排,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不报送逾期征信记录;已形成的逾期记录,可申请征信异议处理,或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对于已享受征信权益保护但经后续审核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对已报信息进行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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