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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法院“云执行”追回六万余元赔付款
  本报讯(王菁)“感谢法官快速办案,让我及时拿到了执行款。”近日,咸阳籍男子王某某拿着锦旗来到麟游县法院,感谢法官快速灵活办案,启用网络“云执行”高效执结了6万余元赔付款。
  去年10月29日凌晨2时许,王某某驾车途中疲劳,将拉煤货车停靠在麟游县桑树塬村附近一条废弃路上休息。早上6时许,张某某驾驶货车也行至此处,准备休息。停车期间,由于张某某操作不当,导致所驾车辆发生倒溜,与王某某货车车头相撞。所幸王某某本人无恙,货车“头部”却严重变形。相关部门认定,在此事故中,张某某负全部责任,应赔付王某某修理停运损失费、住宿费及司法评估费共8万余元。修车期间,张某某向王某某赔付了2万元,所剩赔付款项中,张某某认为,停运损失费自己不应承担,因此拒不赔付。于是,王某某便向麟游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麟游法院接到诉讼,作出民事判决后,执行法官采取查控措施,冻结被执行人张某某所在的山东某运输公司银行账户,并多次利用电话、微信与其沟通,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多番辨法析理、思想疏导,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同意履行判决,并将剩余案款汇入法院执行案款管理专户,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及时将所赔款项发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该案终于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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