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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 社会救助工作居全省前列
  本报讯(记者 杨磊)11月12日,在延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凝心聚力高质量发展 乘势而上开启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延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树德介绍民政系统相关工作。
  何树德介绍,延安市民政系统坚决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在省内率先建立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率先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街道办),全面推行刚性支出扣减、渐退帮扶、分类施保等政策,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五年来,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1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40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7.78亿元。目前,延安市12.29万名城乡低保对象、0.51万名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社会救助工作稳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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