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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11月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度过寒冷天气,省民政厅决定从今年11月5日至明年4月15日,在全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夯实部门责任,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救助管理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兼顾,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和全面动员,认真研究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作用,聚焦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做到应救尽救,兜住民生保障的底线,守好社会和谐稳定的红线,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责,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高质量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冻、饿、死、伤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主动配合公安、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逻排查、检查力度,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行为,有效提高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能力。要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救助工作,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完善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要根据实际,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服务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方便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受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夯实部门责任,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救助管理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兼顾,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和全面动员,认真研究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作用,聚焦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做到应救尽救,兜住民生保障的底线,守好社会和谐稳定的红线,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责,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高质量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冻、饿、死、伤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主动配合公安、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逻排查、检查力度,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行为,有效提高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能力。要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救助工作,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完善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要根据实际,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服务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方便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受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