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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入选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本报讯(记者 黄敏)11月1日,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我省宝鸡市位列其中,成为入选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第二座陕西城市。
  近年来,宝鸡市坚持把文化旅游发展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为目标,把建设全国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区域文化中心城市明确纳入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之中,将文化旅游发展列入全市“一四五十”战略,统筹部署、率先突破、一体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复苏增长的新引擎。
  据了解,去年12月,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以及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公布,确定了陕西西安等60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根据相关规划,到2022年全国将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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