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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个养鸡场引发的合同纠纷
看司法人员如何化解“一地鸡毛”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程攀)8月23日,岚皋县大道河镇司法所传出爽朗笑声,一场持续月余的投资入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数次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0年4月,曾某、杜某、陈某、龚某4人筹资73万元合伙在大道河镇淳风村二组开办养鸡场,并签订合伙协议。龚某、杜某先后于2021年2月退出股份,其二人退出的股份,由曾某、陈某各承接50%,经核算后曾某占股64%,陈某占股36%。因经营问题,曾某和陈某合股的养鸡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二人因此事多次发生矛盾。今年7月,陈某找到大道河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希望司法所能够为其清算股份并折合成现金退出养鸡场投资。
  大道河司法所得知此事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淳风村村委会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双方因资产清算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8月18日,大道河司法所再次联合镇派出所组织第二次调解,详细了解了双方在合同履行和解除问题上存在的分歧。在组织调解过程中,陈某情绪非常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持状态。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分别对曾某和陈某安抚情绪,并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寻找调解契机。
  通过调解员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一起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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