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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王晋峰)6月18日,陕西省202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在榆林启动。省林业局副局长、省林业科学院院长昝林森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榆林市副市长马秀岚致辞,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贺强宣读保护草原倡议书。省林业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榆林市政府、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榆林市各县市区林草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启动仪式由省林业局湿地草原和荒漠化管理处处长王怀智主持。
昝林森指出,陕西草原资源有5个类89个型,草地面积约达3343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近11%。其中90%分布在陕北,是毛乌素沙地防风治沙和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的前沿阵地,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省通过严抓封山禁牧、草原专项执法,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治理措施,有效保护修复了草原生态系统,使草原生态整体趋于稳定。
昝林森要求,各级草原管理部门要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拓展普法对象,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草原、共同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局面。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工作方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加强草原普法工作,迅速掀起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高潮。
马秀岚指出,榆林草地面积2300多万亩,占全省近70%。榆林市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保护修复草地的主体责任,努力在草地保护修复及利用方面探索出典型经验。要推动形成保护草原的社会共识,努力把榆林草原生态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开创榆林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贺强倡议,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坚持“人人参与,全民享有”、坚持“人人有责,全民监督”、坚持“人人宣传,全民知晓”,让《草原法》深入人心,深刻认识到保护草原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和光荣责任,积极通过自身影响力,宣传保护草原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必要性,营造全社会保护草原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通过展板、视频、标语宣传草原政策,开展以政策咨询、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答疑解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草原保护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