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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常住人口3952.9万人
10年共增加220.16万人 乡村人口1475.93万人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5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省常住人口3952.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32.74万人相比,10年共增加220.16万人,增长5.9%,年平均增长率为0.57%。数据表明,我省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据了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启动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省全面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我省组建省、市、县、乡、村各级普查机构,制订了普查工作规划和进度表;层层开展普查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和物资;选调19万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逐级开展业务培训;完成全省18.9万多个普查小区的区域划分和建筑物标绘,开展了户口整顿暨流动人口清查;完成了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全省共登记人口5620余万人;组织了事后质量抽查,并对普查数据进行了审核汇总。
  从城乡人口分布来看,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76.97万人,占62.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75.93万人,占37.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我省城镇人口增加771.04万人,乡村人口减少550.8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96个百分点。10年来我省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从人口地区分布来看,关中地区人口为 2587.55 万人,占65.46%;陕北地区人口为590.73万人,占14.94%;陕南地区人口为774.61万人,占19.6%。按常住人口总量,排在前4位的市依次是西安、渭南、咸阳和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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