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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印发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
  本报讯 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管理,规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行为,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的监管职责;县级植保机构应当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通过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向具备条件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等内容。同时,规定了处罚、推介和纠纷处理方法。
  《办法》提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是指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的管理,并为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服务,规范服务行为。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应当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植保机构的管理,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予以配合。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使用农药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严格遵守农药标签、安全间隔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相关规定。
  《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发布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据《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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