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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陕西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扎牢肉制品质量安全防护网
  本报讯(记者 胡小宁)3月30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肉制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陕西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将着力解决肉制品生产企业存在的标准体系不健全、链条不完整等问题,不断促进我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3年,我省要达到“十个100%”的目标,即各级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省局规模以上肉制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三年内覆盖率达到100%;地市监督检查三年内达到100%;县区严格按照风险等级管理,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率达到100%;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率达到100%;肉制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公开承诺率达100%;规模以上肉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达到100%;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审核把关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率和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根据《方案》要求,我省将聚焦严格落实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严格制度落实和人员管理、严格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严把检验检测关、加强贮存运输销售管理、加强食品安全自查和追溯体系建设七个方面着重发力。
  其中,在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方面,我省肉制品生产企业将制定并实施原辅材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和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所购买的原料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以及《鲜、冻禽产品》的标准,并具有规定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肉类产品应当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陕冷链”要求,未上传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数据的,生产企业不得采购、销售和使用。
  同时,在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方面,我省将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的管理和关键环节的控制,通过危害分析方法确定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在严把检验检测关方面,将加强对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检测;在加强贮存运输销售管理方面,将加强对原辅料和产品的贮存管理,促进肉制品产业整体进一步发展,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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