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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省空气、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3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全省空气、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状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020年,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0,与2015年相比下降20.8%;平均优良天数287.8天,与2015年相比增加11.6天;重污染天气7.5天,与2015年相比减少8.5天。延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和商洛市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实现新跨越。
  2020年,我省水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纪录以来的历史最好水平。83条河流上监测的180个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断面162个占90%,与2015年相比增加33.5个百分点。渭河入黄断面水质提升至Ⅱ类,创20年来最好水平。延河水质改善明显,延安市水质改善幅度位列全国334个地级以上城市第20位。
  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础上,我省将510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范围,推动落实隐患排查、严控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自行监测等3项法定义务。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为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我省还完成了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初步核算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2.5%。已排查出疑似污染地块全部纳入全国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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