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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启动“林业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杨小利)3月17日,记者从宝鸡市林业局了解到,为深层次推进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十四五”开局年林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宝鸡市林业局确定2021年为“林业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年”,并于3月3日印发了《宝鸡市“林业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林业系统部署启动了林业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
  此次活动立足林业行业,突出主题节点宣传,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新闻媒体宣传、举办培训展览、开设宣传专栏、编发资讯短信、开展知识竞答、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宪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林业工作紧密相关的国家法律,及《退耕还林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国省林业法规和各项党内法规。
  据了解,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林能力;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保护、依法经营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空间安全,促进宝鸡林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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