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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消费和维权环境持续向好
———访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杨国靖
    打假维权    新华社发 王鹏 作

  本报记者 崔福红
  近年来,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下,我省消费环境越来越好。3月2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那么我省今后将从哪些方面继续推动消费环境的改善,维权放心工作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3月11日,记者采访了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杨国靖。
  记者:从我省消费环境指数发布的情况来看,消费环境建设仍有提升空间,那么,2021年将从哪些方面继续推动消费环境的改善?
  杨国靖: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大力优化消费环境,让全省消费环境更安全、更放心。2021年,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在健全创建机制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完善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人员、任务有落实;健全完善消费环境测评体系,不断提高测评的科学性。在监督指导规范上下功夫。规范申报公示流程,提升创建工作标准化,确定培育对象,及时跟踪指导,参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式,对已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随机抽查。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媒介,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放心消费创建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及时受理投诉咨询举报,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便利的服务;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有针对性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优化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功能,力争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体现获得感、体会幸福感、体味安全感。
  记者:2020年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有所提升,但维权放心指数相对较低,2021年维权放心工作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
  杨国靖:2020年的消费维权放心指数为83.70,说明维权放心方面,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消费维权工作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行为主体,需要全社会共同来维护。下一步,我们将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严打假冒伪劣、消费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等,不断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树立大消保理念,综合运用反垄断、竞争执法、广告、合同、标准等监管手段,解决消费者反映的“痛点”问题。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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