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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全面启动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3月8日,记者从咸阳市民政局获悉,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覆盖面,补齐低保边缘困难群体救助不足的短板,近日,咸阳市民政局、咸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咸阳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全面启动该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是由户主或其家庭成员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收入、财产及支出情况的声明等相关材料。通过审核认定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低收入家庭认定书,也可通过“e救助”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自助申请。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行动态管理,低收入家庭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审核认定。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既是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迫切需要,也是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制度以及临时救助制度向低保对象以外的低收入家庭延伸的前提和基础,目的是要建立动态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监测预警,把困难群众精准地识别出来,再根据群众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相应帮扶和救助。
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是由户主或其家庭成员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收入、财产及支出情况的声明等相关材料。通过审核认定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低收入家庭认定书,也可通过“e救助”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自助申请。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行动态管理,低收入家庭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审核认定。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既是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迫切需要,也是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制度以及临时救助制度向低保对象以外的低收入家庭延伸的前提和基础,目的是要建立动态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监测预警,把困难群众精准地识别出来,再根据群众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相应帮扶和救助。